近日,一则莒县峤山水库有人落水的视频在众多的微信群被大量转发,引起市民的关注,但经公安民警核实后发现,该信息为虚假视频。那么,发送这条虚假视频的始作俑者又是谁呢?
“峤山水库峤山水库啊,我在这半个多小时了,来钓鱼,没见人,光见衣服,看看谁认识这衣服啊,通知一下。”这条短视频内容显示,这是一条疑似落水的消息。峤山派出所发现这个视频后非常重视,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。
“我们民警来到水库后,通过拍摄视频找到地点,但在现场并未发现衣物,通过走访周围的群众,从他们口中得知,半个小时以前确实有人在此洗澡,并于半个小时之前乘坐一辆白色的轿车离开现场。”莒县公安局峤山派出所民警王烁介绍。
出于多年来的职业经验,民警立即觉得事有蹊跷,随即调取监控并展开调查。
民警通过峤山水库周围的卡口发现一辆白色的力帆牌轿车十分可疑。
当日18时许,民警找到孙某后,经确认查实,此视频是洗完澡后,孙某没有及时穿上衣服,然后拍了一条虚假的说人落水的视频,并且发到微信群中。随后孙某承认,发这段视频是为了哗众取宠,搏大家的眼球。
孙某发送该虚假的视频在各个微信群里大量转发,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,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,张某以虚报虚假事实危害公共安全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造谣传谣属违法行为。在此提醒大家,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做到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对未经核实的信息,不随意转发,更不故意“杜撰改编”,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